新《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施行以来,常山县局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化妆品违法行为,查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施行后首批违法案件,不断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
一是强化宣传指导。举办《化妆品监管管理条例》宣贯培训会,基层所执法人员及全县化妆品生产、专营、使用单位参加培训,共开展培训3场,参加人员140余人;借助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5.25”全国护肤日等活动契机,开展现场宣传活动2场,发放宣传册900余份,播放宣传短片30天;进行新《条例》现场宣贯,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共张贴宣传海报400余份。
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对辖区内所有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主体开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化妆品安全主体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整治及美容机构化妆品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12人次,检查化妆品生产企业1家,化妆品专营企业36家次,化妆品美容机构57家次。
三是强化联合执法。联合卫健等部门开展化妆品使用单位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强化打击违法行为高压态势。截至目前,通过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新《条例》施行后首批违法案件2个,罚没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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