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局化妆品安全宣传成效显著


科普宣传是药械化监管的基础工程,是“学史力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为强化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提升消费者安全使用化妆品意识,海宁市局立足长远,采取“三档模式法”开展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成效显著。

一、提前造势,预热模式。立足群众需求,结合“安全用妆, 美丽有法”宣传主题,抓住《条例》宣贯关键,制定下发《2021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宣传方案》。同时深入社区,现场宣传造势,开启预热模式。

二、全面启动,运行模式。5月24—30日宣传周期间,围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等主题,集中密集开展线下线上宣传活动。一是在FM96大潮之声滚动播出内容为“安全用妆,美丽有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守护您的美”的公益广告,并在早、晚高峰直播节目中穿插进行有奖问答互动,题目内容以科普、宣传化妆品安全使用、儿童化妆品挑选等知识为主,进一步普及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使用和合理预期功效。在新农村广播中播出化妆品知识相关报道,内容涵盖儿童化妆品安全科普知识和化妆品常识、使用误区解答,将宣传覆盖面扩大到农村,让更多老百姓了解化妆品常识,培养安全、理性消费意识。二是编制化妆品科普知识小文章,在局微信公众号上推送宣传;利用本单位、及辖区内化妆品经营店、医疗器械及药品零售的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化妆品宣传标语。同时,在周末人流量大的景区和社区现场设宣传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活动通过现场宣讲、发放科普资料、现场答疑等方式,向公众科普药品化妆品基本知识。

三、细水长流,健康模式。结合全年药械化安全科普宣传方案,与市传媒中心签订协议,不定期播出化妆品安全科普宣讲专题。同时结合局各条线现场活动,见缝插针做宣传,细水长流式向公众科普化妆品基本知识,普及提升公众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水平;纠正部分消费者盲目追求产品效果或治疗作用的不正确认识,帮助消费者学会鉴别化妆品,树立科学用妆的正确理念,走出认识和使用误区,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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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31 16:2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