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总局、省局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药品安全工作要求,紧盯“争先进位”这一目标,严守疫情防控和药品安全底线,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近日,宁波市召开全市食药安委2021年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充分肯定了2020年药品安全工作的成绩,对2021年药品安全工作提出“223”举措,助推药品安全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两项改革”。一是药品安全治理体系改革。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和完善市域药品安全治理与高质量发展体系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全力推进药品安全治理现代化;二是药品数字化改革。深化药品安全智慧监管,在阳光药师考勤系统、进口美妆真品示范监管平台等数字化项目建设中,打造“宁波亮点”。
二、提升“两方面”能力。一是检验检测能力。开展药品同品种评价、基因检测等重点领域原创性研究和科技攻关,提升药品检验检测能力;二是监管检查能力。对检查员开展集中重点培训,分级分类抓好检查员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检查能力。
三、强化“三项”举措。一是强化药品监管。完善药品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做好风险闭环处置。对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疫苗配送企业、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企业、高风险化妆品生产企业等实施全覆盖检查。开展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两品一械”、虚假违法广告打击等治理行动,严厉打击药品违法行为;二是强化民生服务。持续推进阳光药师考勤制度,确保完成民生药事服务站建设任务。深化“送药上山进岛”便民服务点建设,增添“送械”服务,提升山区海岛居民用药便利度;三是强化共治力量。积极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行业自律、消费者和新闻媒体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共治体系,推动药品安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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