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个预先包装通心粉样本不符营养标签规定


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三月十三日公布,一个供婴幼儿食用的预先包装通心粉样本的总脂肪含量与其营养标签上的标示值不符。中心呼吁业界立即停止出售有关批次的产品。

中心发言人说:「中心透过恒常的食物监察计划,从尖沙咀一超级市场抽取上述样本作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样本的总脂肪含量为每一百克含二点三克,与其营养标签上的标示值每一百克含一点一克不符。」

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第61条规定,任何人如在标签上对所售卖的食物作出虚假说明或在食物的性质、物质或品质方面误导他人,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罚款为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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