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局开展化妆品“百千万”示范工程提升行动


为落实化妆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规范化妆品经营秩序,提升消费者安全意识,洞头区局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本区实际,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示范工程提升行动,着力发挥“示范”集聚引领作用,以点带面、稳步提升全区化妆品质量安全整体规范水平。

一是全面摸排,择优创建。按照“分类规范、质量优先”的总体原则,对辖区内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摸底调查,选择创建基础好、意愿高,管理规范的1家化妆品示范商场、5家化妆品示范经营单位作为今年的创建提升单位。

二是着力培训,引导创建。通过入企入店指导、宣传、培训等举措积极指导化妆品经营店建立进货验收制度、化妆品不良反应制度等各项制度,宣传推广“化妆品监管”APP,手把手指导经营户进行台账制作、索证索票、产品合法性的查询等实务操作,并在创建指导过程中积极宣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截至目前,已开展集中讲座培训1场次,上门指导经营单位62家次,覆盖300余人。

三是优化宣传,提升意识。深入结合“5.25全国护肤日”“化妆品科普宣传周”等宣传活动,通过主题讲座、微信公众号、LED屏、分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普及化妆品安全知识,推广“百千万”提升工程知名度。公布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鼓励消费者合理行使权利,投诉举报化妆品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构建全民知晓、全民参与共建格局。截至目前,微信公众号宣传2次,分发宣传资料600余份。

四是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对完成“百千万”创建的化妆品经营单位授予“示范”单位牌匾,引导化妆品经营单位强化竞争意识,进一步落实从业人员主体责任、激发参与提升工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以点带面的辐射创建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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